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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租赁

出租人向两个以上的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各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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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多个承租人,实际履行,违约责任

    汪女士来所咨询:其在2009年末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了出租人的一个店铺,现发现出租人又于两年前与其他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问现在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可不可以主张后合同优于前合同而主张前合同无效?

    曹律师解答:债权平等是民法的根本理论。无论有多少份合同,各个债权债务关系均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因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而有所不同。

    汪女士与出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可以请求出租人履行合同,相应的,各个租赁人都可以要求出租人履行租赁合同(如果有多个租赁人的话)。但是,标的物只有一个店铺,必然会有租赁人因其他租赁人实际履行而不能履行合同,因此,不能主张实际履行合同,但是,可以向出租人主张因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