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